监察-《沉沙谷在线阅读》

监察(第1页)

【御史台】专司监察,又称“兰台”

御史中丞:正四品,御史台长官。

治书执法、治书侍御史:正五品,治书执法掌劾奏,治书侍御史掌律令,分理侍御史所掌诸曹。

侍御史:正六品,分十三曹理事:吏曹、课第曹、直事曹、印曹、中都督曹、外都督曹、媒曹、符节曹、水曹、中垒曹、营军曹、法曹、算曹。

殿中侍御史:正七品,居殿中伺察非法。

此外又有中廷御史、禁防御史。

军队出征时设督军粮御史。

主簿:从七品

兰台令史、兰台书令史:第九品

【司隶校尉】正三品,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,并领司州。

渡江后废省司隶校尉,以扬州牧代行司隶校尉监察之职。

【绣衣使】特务机构,原型参照西汉的绣衣使者,架空内容较多,此处不赘述,渡江后取消建制。

【黄沙狱】诏狱,渡江后设立,用以代替部分绣衣使职能。

黄沙狱治书侍御史(黄沙御史):正五品,黄沙狱长官。

主管诏狱案件之审理及复核廷尉所处理的案件。

黄沙典事:第七品

黄沙狱令史:第九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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